首页 / 专题专栏 /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/ 通知公告
患者就诊须知—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最新就诊须知(1月8日更新)
2023年01月08日 19:21
来源:新疆人民医院
浏览量:次
重要通知
为切实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的决策部署,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,从2023年1月8日起,自治区人民医院调整患者来院就医就诊相关措施,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:
一、门诊患者及住院、陪护患者无特殊情况不再要求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。特殊情况下根据诊疗需要请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,患者持有效核酸检测结果可互认。
二、为保障患者有序就诊,避免人员扎堆,鼓励门诊患者提前预约并分时段就诊。请提前通过拨打预约挂号专线960200(24小时可接听)或微信关注“新疆人民医院”点击“掌上医院”进行预约挂号,就诊当日请按预约时间提前15-30分钟来院就诊。
三、就诊时请在相应候诊区安静候诊,全程佩戴口罩,按电子呼叫依次有序进入诊室就诊,遵守“一患一室”规定。